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尚未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方,用戶用電價格可分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和大工業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四類。
【資料圖】
詳情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價格〔2023〕5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進一步深化輸配電價改革,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推動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現就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9〕89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20〕101號)及有關規定,核定第三監管周期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
二、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尚未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方,用戶用電價格可分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和大工業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四類。
三、執行工商業(或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以下簡稱工商業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本通知核定標準90%執行。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為用戶所屬全部計量點當月總用電量除以合同變壓器容量。
四、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系統運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
上網環節線損費用按實際購電上網電價和綜合線損率計算。電力市場暫不支持用戶直接采購線損電量的地方,繼續由電網企業代理采購線損電量,代理采購損益按月向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五、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六、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輸配電價平穩執行,做好與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制度等的協同,密切監測輸配電價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我委(價格司)。電網企業要按照相關要求,嚴格執行本通知核定的輸配電價,統籌推進電網均衡發展;對各電壓等級的資產、費用、收入、輸配售電量、負荷、用戶報裝容量、線損率、投資計劃完成進度等與輸配電價相關的基礎數據進行統計歸集,每年5月底前報我委(價格司)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5月9日
各省份電網輸配電價
圖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
四川、重慶試點新規
電價調整迎來了新的試點,四川和重慶這兩個省市將從6月1日起實施“分時電價”。
不少網友擔心,這次新的電費調整方案是否會加大居民的電費支出?如果電費價格漲上去了,那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支出就更大了。不過,從目前情況,居民電費價格并沒有上調,大家也不必過于擔心。
根據四川省的電費調整方案,調整后的峰谷電價時段分別為,高峰時段10點-12點,15點-21點;平段7點-10點、12點-15點、21點-23點;低谷時段23點至次日7點。值得一提的是,高峰時段的電價是最昂貴的,電價要比低谷時要多30%。
而重慶也將從6月1日開始,實施分時電價的試點制度。據悉,重慶地區的分時電價總體電價差額將會進一步擴大。比如,高峰時段的電價也將會明顯高于低谷時段。
實際上,我國多數省市現在一直實行的是階梯電價,階梯電價就是對居民的用電使用量設置了低、中、高三個標準,如果用電量在較低的標準之內,可以享受到相對便宜的電價,而如果居民用電量達到較高的標準,則要按照較高的電費收費標準來收取費用。這主要是鼓勵大家節約用電,畢竟各地的電網承受供電壓力也是有限的。
而分時電價就不同了,居民可以避開用電高峰時段用電,選擇平谷或低谷用電,這樣可以享受到相對低的電價。比如,夏天居民可以在晚上開空調,這樣在低谷時段用電,可以省去不少電費。
此外,分時電價還有一個好處是,鼓勵居民盡量避開用電高峰期集中用電,這樣當地電網供電的壓力也可以減輕許多,就可以避免出現拉閘限電的情況,使電網的供電保持穩定。對于居民來說,采取分時電價要比階梯電價可能還要更加實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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