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商一怒鎖住超市大門

來源:新消息報時間:2023-07-10 08:06:11


(資料圖)

一方不結貨款,另一方為要錢采取鎖門的方式干擾營業……最近,這樣的一幕就發生在永寧縣李俊鎮,好在永寧縣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通過訴前調解方式,成功處理了這起因雙方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而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朱某系某品牌面包供貨商,高某系李俊鎮某超市經營者,朱某長期向高某供貨,由于雙方因長期供貨的合作關系形成交易習慣,一直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合同。今年以來,朱某多次向高某催要拖欠的近千元貨款,但高某以臨期面包沒有及時調貨處理為由,拒絕向朱某支付貨款。一天,朱某又上門催要貨款,再次被高某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一怒之下,朱某用U型鎖將高某經營的超市大門鎖住,導致高某的超市不能正常營業,對其生產經營造成了一定影響。為此,雙方在爭吵不休的情況下一同來到李俊人民法庭,希望法庭能給他們一個公道的說法。

經過承辦法官多番釋法析理和協調勸導,雙方當事人逐漸放下對抗情緒。朱某認識到自己所采取的維權方式不冷靜,這樣做不僅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無法解決根本問題;高某也認識到自己拒付貨款的行為違背了契約精神,經營者應當做到誠實守信,應及時向朱某支付貨款。最后經過法庭工作人員和特邀調解員的積極引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高某當庭向朱某支付貨款,朱某則將過期商品回收并自行承擔部分損失,案件最終得以圓滿解決。(記者 王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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